有机溶剂分类
有机溶剂是能溶解一些不溶于水的物质(如油脂、蜡、树脂、橡胶、染料等)的一类有机化合物,其特点是在常温常压下呈液态,具有较大的挥发性,在溶解过程中,溶质与溶剂的性质均无改变。
有机溶剂的种类:有机溶剂的种类较多,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大类:
一、芳香烃类: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;
二、脂肪烃类:戊烷、己烷、辛烷等;
三、脂环烃类:环己烷、环己酮、甲苯环己酮等;
四、卤化烃类:氯苯、二氯苯、二氯甲烷等;
五、醇类:甲醇、乙醇、异丙醇等;
六、醚类:乙醚、环氧丙烷等;
七、酯类:醋酸甲酯、醋酸乙酯、醋酸丙酯等;
八、酮类:丙酮、甲基丁酮、甲基异丁酮等;
九、二醇衍生物:乙二醇单甲醚、乙二醇单乙醚、乙二醇单丁醚等;
十、其他:乙腈、吡啶、苯酚等。
按酸碱性分
一、酸性溶剂:这类溶剂给出质子的能力强于接受质子的能力,如甲酸、硫酸等。
二、碱性溶剂:接受质子的能力较强的溶剂,如乙二胺(NH2CH2CH2NH2)等。
三、两性溶剂:即给出质子和接受质子能力相当的溶剂,如水、甲醇、乙醇等。
四、惰性溶剂:既不能给出质子也不能接受质子的溶剂,如苯、氯仿等。
按毒性分
有机溶剂具有脂溶性,因此除经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机体内外,尚可经完整的皮肤迅速吸收,有机溶剂吸收入人体后,将作用于富含脂类物质的神经、血液系统,以及肝肾等实质脏器,同时对皮肤和粘膜也有一定的刺激性。不同有机溶剂其作用的主要靶器官和作用的强弱也不同,这决定于每一种有机溶剂的化学结构、溶解度、接触浓度和时间,以及机体的敏感性。
神经毒性
以脂肪烃(正己烷、戊烷、汽油)、芳香烃(苯、苯乙烯、丁基甲苯、乙烯基甲苯)、氯化烃(三氯乙烯、二氯甲烷),以及二硫化碳、磷酸三邻甲酚等脂溶性较强的溶剂为多见。有机溶剂对神经系统的损害大致有三种类型:第一种为中毒性神经衰弱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。病人可有头晕、头痛、失眠、多梦、嗜睡、无力、记忆力减退、食欲不振、消瘦,以及多汗、情绪不稳定,心跳加速或减慢、血压波动、皮肤温度下降或双侧肢体温度不对称等表现;第二种为中毒性末梢神经炎。大部分表现为感觉型,其次为混合型。可有肢端麻木、感觉减退、刺痛、四肢无力、肌肉萎缩等表现;第三种为中毒性脑病,比较少见,见于二硫化碳、苯、汽油等有机溶剂的严重急、慢性中毒。
血液毒性
以芳香烃,特别是苯最常见。苯达到一定剂量即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,往往先有白细胞减少,以后血小板减少,最后红细胞减少,成为全血细胞减少。个别接触苯的敏感者,可发生白血病。
肝肾毒性
多见于氯代烃类有机溶剂,如氯仿、四氯化碳、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、三氯丙烷、二氯乙烷等中毒。中毒性肝炎的病理改变主要是脂肪肝和肝细胞坏死。临床上可有肝区痛、食欲不振、无力、消瘦、肝脾肿大、肝功能异常等表现。有机溶剂引起的肾损害多见为肾小管型,产生蛋白尿,肾功能呈进行性减退。